根据《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》工作程序,对今年我校申报中小学一级的教师进行了资格审查、民主测评、量化考核等民主程序。经过认真考核,结合今年我校的指标分配情况,推荐人选公布如下:
中小学一级推荐人选:
李博 冯艳贞
公示期两天,有异议公示期内反映至办公室。
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
2017年10月18日